关于集中开展两轮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服务外包单位、门面超市: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城市品质,坚决清理整治两轮车违法乱象,有效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打造安全、畅通、清爽、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和校园通勤环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轮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和“7.12”高新区两轮车综合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及“7.19”高新区两轮车综合治理行动宣传攻势推进会议精神,即日起学校将配合高新区公安分局在校园及周边区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两轮车综合治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区域
学校各门禁出入口和周边区域,校内所有交通道路、停车场(库),校内商业街、校舍和构(建)筑物楼栋及周边区域。
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7月12日起至9月30日,10月1日后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象
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自行车。
四、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两轮车禁止驶入校园: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安装雨棚和违规加装遮阳伞,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和安装消声器,超载、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对已办理两轮车进出校园通行权限的教职员工和服务外包等单位人员,学校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大对两轮车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正确引导驾乘人员合理合规合法地驾乘。
3、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阻碍门岗安保人员正常履职,暴力冲撞校门,聚众滋事等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上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高新区公安分局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监督咨询电话:023-68072110。
安全管理处
2022年7月27日